新時代體育事業發展的法治保障——國家體育總局政策法規司負責人解讀新修訂的體育法
24日,十三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三十五次會議表決通過新修訂的體育法,將于2023年1月1日起施行。這是該法自1995年頒布施行后,時隔近27年進行的第一次全面系統的修訂。
國家體育總局政策法規司負責人表示,體育法的修訂,是貫徹習近平法治思想和習近平總書記關于體育的重要論述的重要體現,是落實全面依法治國基本方略的重要舉措,是解決體育領域發展不平衡不充分問題的重要途徑,是完善體育治理體系、提高治理能力的重要保障,標志著我國體育法治建設進入了新階段,對于新時代規范引領體育事業高質量發展、加快推進體育強國和健康中國建設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
體育法修訂的基本原則
黨的十八大以來,體育事業得到迅速發展,全民健身、競技體育、青少年體育、體育產業、體育文化和體育對外交往等各領域都取得了長足進步。體育強國和健康中國新征程的開啟,對新時代體育事業改革發展提出了更高的要求,體育領域一些新問題新矛盾逐漸凸顯,如體育發展不平衡不充分的問題比較突出,人民群眾多元化、多層次的體育需求尚未得到較好滿足,各類體育主體的權利義務關系有待法律進一步明確,體育行業監管亟需加強,這些問題都對體育法修訂提出了迫切要求。
“體育法修訂過程中針對體育事業發展中的基本關系和重大問題進行認真分析、深入研究,找到問題癥結,制定解決措施,更好發揮法治引領、規范與保障作用。修改工作堅持問題導向,對這些問題均作出積極回應,著力明確和完善相關制度規定,推動體育法治化走向更高水平。”國家體育總局政策法規司負責人表示。
該負責人介紹,體育法修訂有四個基本原則。一是堅持黨的領導;堅持黨對立法工作的領導是體育法修訂的首要原則。二是堅持以人民為中心;堅持以人民為中心是體育法修訂的價值取向。三是堅持問題導向;堅持問題導向是體育法修訂的重要方法。四是堅持規范引領;規范引領體育事業發展是體育法修訂的重要目的。
體育法修訂的主要內容
經過修訂,體育法由原來的8章54條增至12章122條,包含總則、全民健身、青少年和學校體育、競技體育、反興奮劑、體育組織、體育產業、保障條件、體育仲裁、監督管理、法律責任和附則。
國家體育總局政策法規司負責人介紹,在全民健身方面,為突出全民健身在體育事業發展中的基礎性作用,新修訂的體育法將原本第二章“社會體育”章名修改為“全民健身”,明確國家實施全民健身戰略,構建全民健身公共服務體系,鼓勵和支持公民參加健身活動,促進全民健身與全民健康深度融合。
在青少年和學校體育方面,為增強青少年健身意識、促進青少年全面發展,新修訂的體育法將原本第三章“學校體育”章名修改為“青少年和學校體育”,提出“國家實行青少年和學校體育活動促進計劃,健全青少年和學校體育工作制度”,將青少年和學校體育置于優先發展的戰略地位。
在競技體育方面,新修訂的體育法從體育競賽管理、運動員權利保護、職業體育規范與促進等方面修改完善了條款。
在體育產業方面,新修訂的體育法明確了國家發展體育產業的基本立場和具體措施,在總則中規定“國家支持體育產業發展,完善體育產業體系,規范體育市場秩序,鼓勵擴大體育市場供給,拓寬體育產業投融資渠道,促進體育消費”,并增加“體育產業”一章。
在反興奮劑方面,新修訂的體育法增加“反興奮劑”一章,表明了我國在反興奮劑問題上的堅定立場和堅決態度。
在體育仲裁方面,新修訂的體育法增加“體育仲裁”一章,明確國家建立體育仲裁制度,及時、公正解決體育糾紛。
國家體育總局政策法規司負責人表示,體育法的修訂和頒布全面開啟了我國體育法治建設的新篇章,要認真學習、深入貫徹、嚴格落實,進一步推動法治政府建設,為體育強國建設營造良好的法治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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