體育法修訂草案三審稿:完善運動員身體健康和文化教育權益保障
體育法修訂草案三審稿21日提請十三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三十五次會議審議。草案進一步完善運動員身體健康和文化教育有關權益保障的規定。
2022年4月,十三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三十四次會議對體育法修訂草案進行了二次審議。關于修訂草案二次審議稿,共有947名公眾提出了1503條意見,另外收到公眾來信1封,主要對完善青少年和學校體育、規范競技體育和反興奮劑的規定、完善體育仲裁制度等提出了意見建議。
有的常委會組成人員、部門和社會公眾建議,進一步完善運動員身體健康和文化教育有關權益保障的規定。草案三審稿增加規定:國家加強體育訓練科學技術研究、開發和應用,對運動員實行科學、文明的訓練,維護運動員身體健康;體育行政部門、教育行政部門應當保障處于義務教育階段的運動員完成義務教育。
在競技體育方面,草案三審稿進一步明確了職業體育發展方向,作出修改:國家促進和規范職業體育市場化、職業化發展,提高職業體育賽事能力和競技水平;國家加強體育運動學校和體育傳統特色學校建設,鼓勵、支持開展業余體育訓練,培養優秀的競技體育后備人才。
草案三審稿還進一步充實完善有關青少年體育的內容,增加規定:培育、增強青少年體育健身意識;體育行政部門會同有關部門引導和規范企業事業單位、社會組織和體育專業人士等為青少年提供體育培訓等服務。在公共體育場地設施利用方面,鼓勵公共體育場地設施免費向學校開放使用,為學校舉辦體育運動會提供服務保障。
在明確體育賽事活動組織者的安全保障義務方面,草案三審稿增加規定:體育賽事活動組織者應當履行安全保障義務,提供符合要求的安全條件,制定風險防范及應急處置預案等保障措施,確保體育賽事活動的安全。
此外,草案三審稿還增加了國家鼓勵體育組織積極參加國際體育交流合作,參與國際體育運動規則的制定等內容,完善體育仲裁制度,明確申請體育仲裁的依據和申請撤銷裁決的時限等。(記者 梁曉輝 邢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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